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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相关政策和基础知识

发布时间:2011/9/27  发布者:  浏览次数:3385
1.《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1988年12月29日通过,1989年4月1日起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分为五章二十六条,其主要内容是:确定了标准化管理体制,规定了制定标准的对象与原则以及实施标准的要求,明确了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和处罚办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将我国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四级。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实施条例》由国务院制定,于1990年4月6日发布,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5. 我国的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企业标准由企业自己制定。
  6.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其他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7. 标准是“为了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的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 。
  注1:标准宜以科学、技术和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以促进最佳的共同效益为目的。
  8. 标准化是“为了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现实问题或潜在问题制定共同使用的和重复使用的条款的活动。”。
  注1:上述活动主要包括编制、发布和实施标准的过程。
  注2:标准化的主要作用在于为了其预期目的改进产品、过程或服务的适用性,防止贸易壁垒,并促进技术合作。
  9. “通过制定、发布和实施标准,达到统一”是标准化的实质。“获得一定范围内的最佳秩序和最大社会效益”则是标准化的目的。
  10. 在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中,凡具有多次重复使用和需要制定标准的具体产品,以及各种定额、规划、要求、方法、概念等,都可成为标准化对象。
  11. 标准化(的)对象是“需要标准化的主题。”。
  注1:在本部分中使用的“产品、过程或服务”的表述,含有对标准化对象的广义理解,宜等同理解为包括如材料、元件、设备、系统、接口、协议、程序、功能、方法或活动。
  注2:标准化可以限定在任何对象的特定方面,例如,可以对鞋子的尺码和耐用性分别标准化。
  12. 标准代号中的“T”是推荐的意思。例如:YZ/T0048-2002《邮政局所标志》系指该标准为推荐性标准。值得注意的是“T”的读音为汉语拼音中的“tui”。
  13.制定标准是指标准制定部门对需要制定标准的项目,编制计划, 组织草拟、审批、编号、发布的活动。它是标准化工作任务之一,也是标准化活动的起点。
  14.“备案”是指一项标准在其发布后,负责制定标准的部门或单位,将该项标准文本及有关材料,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存案以备查考的活动。
  15.“复审”是指对使用一定时期后的标准,由其制定部门根据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对标准的技术内容和指标水平所进行的重新审核,以确认标准有效性的活动。
  16.标准的实施是指有组织、有计划、有措施地贯彻执行标准的活动,是标准制定部门、使用部门或企业将标准规定的内容贯彻到生产、流通、使用等领域中去的过程。它是标准化工作的任务之一。
  17.标准实施监督是国家行政机关对标准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处理的活动。它是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管理标准化活动的重要手段,也是标准化工作任务之一。其目的是促进标准的贯彻,监督标准贯彻执行的效果,考核标准的先进性和合理性。通过标准实施的监督,随时发现标准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修订标准提供依据。
  18.标准体系是为实现某一特定的标准化目的,将有关的标准按其内在联系组成的科学的有机整体。它是有关标准分级和标准属性的总体,反映了标准之间相互关联、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内在联系。
  19. 自标准实施之日起,至标准复审重新确认、修订或废止的时间,称为标准的有效期;又称标龄。
  20.我国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中规定国家标准实施5年内要进行复审,即国家标准有效期一般为5年。
21.按编写标准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对某一项标准首次起草的文稿,称为标准征求意见稿(亦称标准讨论稿)。标准征求意见稿是标准编制组根据上级计划和任务书的要求,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分析国内外有关技术资料的基础上编写成的。根据制定标准的难易程度和需要,标准征求意见稿可分为征求意见一稿、二稿和三稿等。
  22.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及有关附件,经负责起草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审查后,应印发各有关部门的生产、经销、使用、科研、检验等单位及大专院校征求意见。
  23.标准送审稿是在对标准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编制组认真汇总、研究和修改完善后形成的一种供审查用的标准草案。该草案经审查、修改后即成为标准报批稿。
  24.上报审批的标准草案,一般称为标准报批稿。标准报批稿是标准化课题研究成果的技术文字结晶,是严格按课题计划任务书的要求对课题进行研究,经过编写规则、技术内容、文字叙述等方面的最终审查,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发布的正式文本。
  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由我国各主管部、委(局)批准发布,在该部门范围内统一使用的标准,称为行业标准。例如:邮政、机械、建筑、化工、冶金、纺织、交通、能源、农业、林业、水利等等,都制定有行业标准。
  26. 标准化的基本原理通常是指统一原理、简化原理、协调原理和最优化原理。
  27. 标准化的基本特性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抽象性;技术性;经济性;连续性,亦称继承性;约束性;政策性。
  28. 标准贯彻的主要形式有直接贯彻、压缩贯彻和补充贯彻3种。
  29. 标准的贯彻工作,大致分为计划、准备、实施、检查和总结5个阶段。
  30. 对基本建设中各类工程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安装、验收等需要协调统一的事项所制定的标准,称为工程建设标准。
  31. 我国标准化工作实行统一管理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按照国务院授权,在国家质量监督捡验捡疫总局管理下,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授权的有关行业协会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标准化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
 市、县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部门主管,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规定的各自的职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标准化工作。
  32. 技术规范是指“规定产品、过程或服务应满足的技术要求的文件。”。
  33. 技术法规是指“规定技术要求的法规,它或者直接规定技术要求,或者通过引用标准、技术规范或规程来规定技术要求,或者将标准、技术规范或规程的内容纳入法规中。”。
  34. 基础标准是指“具有广泛的适用范围或包含一个特定领域的通用条款的标准。”。
  35. 服务标准是指“规定服务应满足的要求以确保其适用性的标准。”。
  36. 过程标准是指“规定过程应满足的要求以确保其适用性的标准。”。
  37. 产品标准是指“规定产品应满足的要求以确保其适用性的标准。”。
  38. 术语标准是指“与术语有关的标准,通常带有定义,有时还附有注、图、示例等。”。
  39.标准化机构是指“公认的从事标准化活动的机构。”。
  40.国际标准是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国际电信联盟(ITU)制定的标准,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确认并公布的其他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
  41. 采用国际标准是指将国际标准的内容,通过分析研究和试验验证,等同或修改转化为我国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并按我国标准审批发布程序审批发布。
  42. 等同采用国际标准,是指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在技术内容和文本上相同,或者与国际标准在技术内容上相同,只存在少量编辑性修改。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程度代号为:IDT。
  43. 修改采用国际标准,是指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之间存在技术差异,并清楚地标明这些差异以及解释其产生的原因,允许包括编辑性修改。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程度代号为:MOD。
  44. 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的对应关系除等同、修改外,还包括非等效。非等效不属于采用国际标准,只表明我国标准与相应国际标准有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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